揚州江都區法院日前披露一起發生在該市的強奸幼女案。被害人陳某年僅8歲,由於父母平日忙於生意,經常獨自玩耍的她被租住在附近的務工人員許某給盯上了。許某以零花錢和零食為誘餌,博得陳某好感後,先後四次對其進行了猥褻。不僅如此,喪心病狂的許某還利用陳某的懵懂無知,將同班同學何某介紹給其相識。何某依靠同樣方式與陳某發生了猥褻與性關系行為。陳某回來將情況告訴給父母後,孩子父母隨即向警方報案。最終,法院認定,許某犯強奸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
責任編輯: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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