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二手房總希望價格高一點,有人就利用房主這種心態乾起了詐騙。22日,重慶晨報記者從渝中區檢察院了解到一起合同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丁某、蹇某、董某、陳某(均另案處理)冒充『購房人』高價出資,先期首付三成就要求業主過戶房產。支付餘款時百般推脫,還把房產拿去抵押。目前,李某已被抓捕歸案,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中介帶來『高價』購房人
李某今年37歲,四川榮縣人,2015年從四川老家來到重慶做生意。生意沒有起色,信用卡卡債卻越積越多。當年上半年,他想找朋友吳某借1萬元錢還卡債,對方表示沒錢,但提供了一個炒房賺錢的機會:冒充『購房人』高價出資,找董某等人高息借款支付首付30%房款給賣房人,並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找貸款公司抵押房屋,用抵押的錢來支付剩餘70%的房款。
李某知道裡面有風險,畢竟銀行很有可能不會貸給他比房屋價值更高的錢。於是,他決定乾脆就向董某他們高息借錢。
2015年,被害人蔣蓉(化名)將兒子名下的一套房產掛上網賣,標價115萬元。同年6月20日,和李某一起打算盤的董某給蔣蓉打電話,說自己是房屋中介,表示可以幫她賣出更高的價格,自己只收高出部分的50%作傭金。得到同意後,董某找來李某,李某看房前後不到5分鍾,一口答應以116萬元買下房屋。
不過,李某自稱經營娛樂場所需要資金周轉,只能先支付三成,也就是35萬元。等房產過戶後,剩餘七成3個月還清,並表示只有過戶拿到房產證後,纔能去抵押貸款,再支付剩餘尾款。
這樣的方式,蔣蓉有些擔心。為了打消她的疑慮,董某提出,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去公證。按照合同約定,李某若不能按期繳付尾款,他們可以協助蔣蓉,自行將房子過戶回來。聽到這些,蔣蓉答應董某去做公證,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