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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葡萄酒市場亂象:掃碼價千元 實售不到12元
2017-08-31 09:25:34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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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現象二:難辨原裝原瓶名莊酒

  不少商家都表示自己出售的葡萄酒都是原裝原瓶進口酒,在進口國原產地的酒莊進行灌裝。

  不過,價格高的葡萄酒是不是就存在重新灌裝的可能?業內人士透露,越貴的葡萄酒越有可能被『偷梁換柱』、『把桶裝的低價葡萄酒進口到國內後灌裝到名貴的葡萄酒瓶中,「搖身一變」成為名酒。』

  分析:『掃碼價』是『潛規則』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一些沒有實際銷售的店往往會抬高價格,吸引買家關注,很低的成交價令買家有『撿漏』的感覺,『這就是所謂的銷售技巧,標價1299元,最終售價298元,實際成本68元。』在他看來,虛假售價是暴利的手段,商家用打折掩蓋了自己的暴利。

  有酒商對此輕描淡寫,『本來就是業內常見的情況。』他告訴記者,批發商一直要求他把公司網絡上的葡萄酒價格標高,讓他們『好做』,『進口葡萄酒市場有很多亂象,大家都麻木了。』

  至於灌裝、假裝是原裝原瓶進口的名莊酒之類的,雖然較以往有所減少,但是依然存在。朱丹蓬老師說,主要是隨著消費者越來越懂葡萄酒,懂得了一些鑒定手法,『如果進口葡萄酒有正式的海關手續,就基本不會作假,消費者可以通過對比出關單和進關單進行鑒別。』

  業內人士認為,盡管市場不斷發展,進口葡萄酒市場亂象有增無減,市場會大幅度調整。

  觀點:買家要學會維護權益

  有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賣家利用掃碼價讓買家認識錯誤,使之以高價買了低價酒,應屬欺詐行為。廣州市律師協會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趙善啟律師表示,商家經營『高掃碼價低售價』的葡萄酒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已屬於不正當價格行為。

  宣傳原瓶、名莊酒卻以小作坊出品以次充好的行為屬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如果發現,消費者可要求其增加賠償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趙善啟表示以次充好、以虛假價格為銷售噱頭屬違法行為,消費者可以依法追究商家的民事責任,也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者應保留好相關購買憑證、商家的宣傳單張、廣告等證據以便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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