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執行心生不滿強闖法官住所被拘留
身系公職人員,因未履行生效判決被執行法官凍結工資賬戶便心生不滿,晚上私闖法官住所,並在法官及其家人均不在家的情況下將門踢壞。9月1日,鍾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
被執行人鍾某系江西贛州市會昌縣公路局乾部,在原告胡某與被告吳某、李某、鍾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依法判決吳某、李某償還本金50000元及利息,鍾某作為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院判決生效後,鍾某等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胡某依法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會昌法院執行法官向鍾某等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文書,要求鍾某等人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鍾某接到相關法律文書並沒有還款的意思,執行法官便依法將鍾某的工資賬戶凍結。
鍾某因不滿會昌法院王法官強制凍結其工資賬戶,於8月23日晚21時許來到王法官家中,在王法官及其家人均不在家的情況下將王法官家大院的鐵門踢壞,而後擅自進入王法官家中。事情發生後,王法官及時報警,並第一時間向相關領導匯報。會昌縣公安局根據鍾某的治安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鍾某現被會昌法院司法拘留15天。目前該起執行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來源: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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