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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定共享單車有唯一編碼 使用三年應更新或報廢
2017-09-19 14:31: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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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9月19日電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官方微博消息,《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等兩個政策文件近日出臺,要求每輛車應在車架前管處打永久性標記(鋼印),且鋼印清晰,編碼具有唯一性;規定共享自行車一般投放使用三年應更新或報廢。

  資料圖:堆積如山的共享單車。中新社記者李進紅攝

  全文如下:

  北京《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出臺

  根據《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精神制定

  根據《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精神,北京市交通委會同各委辦局、各區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共享自行車企業,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規范》和《導則》於日前公布。《規范》對共享自行車車輛標准、企業運營和政府監管平臺、信息系統安全等進行全面規范。主要規定了七個方面內容:車輛與車載智能終端技術要求、承租人客戶端功能要求、企業運營平臺功能要求、經營服務要求、政府監管與服務平臺功能要求、信息系統安全要求及數據接口協議等。《導則》要求,自行車停放區的設置遵循『市級統籌,區級主責』的原則,由各區在綜合考慮停車需求和場地實際條件等,不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的基礎上,利用臨街單位『門前三包』責任區、機非隔離帶、行道樹設施帶和綠化設施帶,就近靈活的設置自行車停放區,做到應設盡設。同時,明確了本市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形式和設施標准。

  《意見》於9月15日公布,由市交通委、發展改革委、公安局、財政局、規劃國土委、城管委、工商局、城管執法局、首都精神文明辦、網信辦、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等11部門聯合出臺,提出要堅持『市級統籌、屬地監管、行業自律、企業主責、承租人守法、多方共治、規范有序』的原則,政府、企業、社會及承租人形成合力,共同促進共享自行車規范發展和管理,共同維護良好城市環境和交通秩序。《意見》共六個部分25條,對涉及政府、企業和承租人的各方責任、企業運營服務條件和退出機制、企業規范經營與管理、停放秩序與規定、監管與違規處罰、增設集中停放區車位、行業自律和社會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確和規范。

  《意見》、《規范》和《導則》三個政策文件,為鼓勵共享自行車健康發展提供了全面、細致、立體的政策保障和規范引導,對共享自行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企業無序投放、承租人無序停放、押金缺少監管、集中停放區車位不足、承租人侵佔藏匿、破壞車輛等問題開出富有針對性的藥方,將有力推動共享自行車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其靈活方便、節能環保的優點,發揮其在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解決短距離出行需求,治理交通擁堵方面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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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