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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成校園傷害案學校被判擔責 多發生小學初中
2017-09-27 14:34:5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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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近八成校園傷害案學校被判擔責多發生在小學初中

  小學生正在進行足球比賽(資料圖)。中新社記者杜洋攝

  近八成校園傷害案學校被判擔責

  多發生在小學和初中階段體育課及自由活動時間高發

  近年來,因課間打鬧致傷、體育運動摔傷等各類校園傷害案件時有發生。

  昨天,北京二中院對該類案件進行了通報,根據二中院的統計,校園傷害糾紛案件大多發生在小學、初中階段,體育課及其他自由活動時間易引發傷害糾紛,在這類案件中,近八成學校被判擔責。

  案例

  打球致牙齒斷裂學校擔主責

  小付與小路是小學五年級學生。在一次乒乓球運動中,體育老師將學生分為四組,排隊按順序輪換打球。小付按順序應排在小路後打球,活動開始不久,當小路揮拍扣球時,手中球拍擊打到小付嘴部,致其牙齒斷裂。後小付起訴到法院,索賠5萬餘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後,小路不服,上訴至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小付與小路已年滿十一周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在體育課上乒乓球的練習活動中,小路在打球過程中,沒有能注意安全,將小付擊傷,作為直接侵權人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小學在體育課上沒有對學生在活動中進行必要的指導和安全教育,沒有對輪換打乒乓球等候同學所站位置、距離做出明確要求,疏於管理,法院確定小學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

  原因

  家長忽視對孩子安全教育

  2014年至2017年,二中院先後審結校園傷害案件33件,共涉及未成年人51人。根據法官統計,同學間侵權行為引發的糾紛有21件,其中近五成系課間、午休、到校與離校等自由活動時間同學之間嬉戲玩耍導致。

  對於校園傷害案件的原因,法官分析認為,家長忽視了對孩子的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家長們大多比較重視孩子的學習成績,缺乏對孩子安全意識及知識的教育。有的家長對孩子的心理和行為問題關注不足,不能正確對待孩子的負面行為,不能及時引導孩子通過正確方式處理與他人的糾紛,甚至縱容孩子犯錯,引發嚴重後果。

  此外,學校教育、管理存在不足或漏洞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學校應采取相應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制度,提供安全設施設備,保障學生安全健康。但調研中發現,部分學校教學活動安排不合理,體育活動中缺乏對學生的必要指導與保護,導致學生在運動中受傷。

  判決

  近八成學校被判擔責

  根據法官的統計,校園傷害糾紛案件呈現明顯的階段性特征,小學、初中階段高發,這兩個階段分別佔比64%、27%,發生在幼兒園的傷害糾紛案件僅佔9%。從傷害造成損傷部位及程度看,集中於骨傷、牙傷及眼傷,多數損傷較輕。

  在具體的時間段上,體育課及其他自由活動時間易引發。法官發現,共有14起案件發生在校內體育活動中,有15起案件發生在課間、午休等自由活動時間,學生在這些時段易無序聚集在教室、樓道、操場等區域,極易因相互碰撞或嬉戲造成傷害。

  校園傷害發生之後,學校被起訴的幾率很高。二中院法官發現,僅有一起案件是學生因糾紛課間致傷他人,受傷學生家長沒有起訴學校。其他案件中,學校均作為被告參加訴訟。在訴訟環節,受傷學生除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外,大部分學生還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金額從1500元到150萬元不等。

  從判決結果上看,近八成學校被判擔責。據二中院法官介紹,在無行為能力人受到校園人身傷害案件中,除非學校舉證證明其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否則應當承擔責任;而學校較難提供有力證據證明盡到相應職責,導致實踐中承擔較高比例的責任。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