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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賣嬰兒身份洗白調查 背後真相是這樣的
2021-10-14 10:02:22 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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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從別處花錢買來孩子,再報假警稱撿到棄嬰,從而讓買來的孩子能夠順利登記戶口,讓『收養』合法化。

  靠著這樣的方式,章興(化名)劉雁(化名)夫婦順利將買來的女嬰『合法』收養。令人錯愕的是,這樣的情況並非個案。

  9月中下旬,根據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提供的線索,澎湃新聞記者前往湖北省建始縣和江蘇省常熟市,以諮詢落戶的領養人身份,暗訪兩戶涉嫌以『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為違法收養的孩子辦理落戶的家庭——前者已順利落戶,後者已向所在轄區派出所報案,等待出具『撿拾棄嬰報案證明』,以完成整個上戶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在我國,棄嬰的收養及落戶,涉及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及兒童福利機構三方,有明確的辦理程序規定和收養政策。那麼,違法買嬰者如何通過合法渠道『洗白』襁褓嬰孩身份?鋌而走險的背後,又有何隱秘?澎湃新聞調查發現,購買嬰兒的家庭往往存在不孕不育或者其他一些原因,遂產生了收養孩童的需求;而販賣嬰兒者,多為原生家庭無力撫養或非婚生育等多種原因。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張善根認為,對無法生育,或失獨等原因走上非法領養之路的家庭,國家相關部門需加強政策性保障和福利,但社會不該對這類所謂的『良性違法』采取包庇或縱容的態度。

  『輔警親戚給我走的正規程序,搞了個領養證』

  章興是湖北省宜昌市長陽縣人,現年36歲,個頭不高,體型微胖,黝黑的圓臉總是掛著笑容。他曾外出打工,機緣巧合認識了『北漂』十多年的劉雁。劉雁來自湖北恩施州建始縣,是家中長女。2017年,兩人結婚後,章興把戶口遷到女方家,並跟著劉雁在親戚的服裝廠上班。疫情之後,他又搞起了社區電商。

  去年8月初,有個老鄉來電話,說『有一個娃娃』。想都沒想,他就回復『要』。章興和妻子算了一筆賬,治療不孕癥至少要花費十萬至幾十萬不等,還不一定能治好。現成買個孩子,只需要花不到一半的錢。這兩年,夫妻倆還去過武漢和恩施兩地的福利院諮詢領養事宜,但都失望而歸。章興說,『恩施福利院裡一個孩子都沒有,登記了,也排不上。』

  老鄉介紹的女娃,原生家庭有些復雜:父母雙方均是離異者,兩人同居但還未再婚,各自還育有多名兒女。章興稱,他們不要孩子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養不起』。

  章興提供的登報公示轉賬記錄及湖北媒體於2021年6月18日刊登的公示對方以『營養費』的名義,一開始要價6.6萬元,但章興算了算,前前後後共轉賬了近8萬元。孩子出生第七天,他就和妻子去醫院抱了回來。章興說,為了防止孩子被要回去,他們請了當地最好的律師制定協議。厚厚一疊,像一本冊子,雙方簽字並蓋了手印。『當時我就明說,如果將來扯皮,他們的日子也不會好過,大不了就一起進去吃牢飯,他們賣孩子是犯法的。』

  孩子皮膚白皙,有一雙清澈透亮的大眼睛,像個洋娃娃,讓夫妻倆很是喜歡,但出生醫學證明上的父母信息不匹配,孩子落不了戶,讓他們犯起愁來。

  與張蘆依的微信聊天記錄『後悔死了,在醫院,(孩子)父親(一欄)本來可以寫我的名字,他們都說不用,現在看來難搞了。』去年10月21日,章興在一個討論『送養』嬰兒相關問題的微信群裡『冒泡』。和群友交流中,他透露,『我派出所有熟人,說不著急,會給我搞定』,『禮都送了,都是親戚,可以說是自己屋的人』。

  這兩句話,引起了上官正義的注意。章興此後向其坦言,『我親戚給我走的正規程序,搞了個領養證。』

  與章興的聊天記錄孩子落戶的主要依據是醫學出生證明(簡稱出生證),可以憑司法親子鑒定結果補辦。近年來,隨著對開具出生證的監管的加強,通過以『撿拾棄嬰』之名報假警,並以收養棄嬰的方式上戶,逐漸成為『洗白』孩子身份的一種新路徑——而這種『合法化』的方式,給打拐帶來了更大的難度。

  經過一段時間的線上交流,章興逐漸放下戒備,並開始在與上官正義的微信私聊中『直播』最新進展。今年7月13日,章興發來消息,『已經登報了,要等兩個月。』9月2日,章興又說,『我剛剛回來,今天給女兒搞戶口,走正規渠道太費勁了。』

  建始縣民政局彭姓主任9月10日傍晚,澎湃新聞記者在建始縣民政局附近見到了章興。他剛開了80多公裡山路,把負責評估收養條件的民政局工作人員送回縣城。初次見面,章興有些拘謹,但聊起給孩子上戶,他逐漸打開了話匣子。他表示,『報假警』是民政局一個彭姓主任出的主意,而『派出所關系』指的是建始縣公安局某派出所駐村的劉姓輔警,負責維持村裡治安,三十多歲,『是劉雁的爺爺輩親戚』。

  11日上午,記者來到劉雁家,新修的兩層樓房位於半山腰處,背山朝南,上下各有四個房間,門口曬著豆角和一些藥材,與其他兩戶人家並排緊挨。章興滿頭大汗趕回來,劉雁父母還留在山上忙著打理十幾畝土地。推開仿紅木大門,走進客廳的左側第一個房間,劉雁獨自抱著女兒偎在沙發上。她一米四十幾的個頭,皮膚白皙,體態豐腴。望著撲閃著大眼睛的女兒,劉雁一臉寵溺,洋溢著為人母的喜悅,『白天她爸還能抱一抱,一到晚上,就只黏著我』。孩子一歲多,她只帶出門一兩次,『就怕別人給我抱走了』。

  章興提供的『撿拾棄嬰報案證明』、無生育證明及收養登記證章興此前發來的『撿拾棄嬰報案證明』上寫著,孩子是去年8月15日凌晨2時許在自家屋後水溝處撿到的,但記者注意到,劉雁家的房子緊靠山體斜坡,坡上是一片玉米田,難以走近。『走形式來了一下。』章興坦言,當天凌晨,他報警稱『撿』到了孩子,在出警過程中,劉姓輔警『讓人關了記錄儀』,直接寫了出警記錄,蓋完章就走了,『孩子丟在哪兒,都是他寫的,我們只簽了一個字』。出警結束後,接下來的筆錄、失蹤人口DNA對比等流程也『一路綠燈』。今年6月16日,派出所出具證明,證實拾到女嬰『情況屬實』。

  送記者到村口的路上,章興接了一通電話,他語氣輕快地說,『民政局昨天來過了,星期一應該就能辦好,只差這一步了』。接下來的兩天,章興帶著妻子往返於縣城和鄉鎮補齊剩餘材料,辦出了收養證。9月14日傍晚,章興發來消息,『戶口上好了』。匆忙見了記者一面,他便和妻子趕回長陽縣。

  澎湃新聞記者獲取的一份報案證明顯示,鄰居徐老漢是事發當時的見證人。他告訴澎湃新聞,他家的房子緊挨劉雁家,事發當時,他並未親眼見到女嬰被棄在劉家門前,直到次日劉家親屬抱著孩子到其家中借嬰兒衣服,纔被告知孩子是凌晨撿到的。孩子被丟在哪兒?他也說不清,『大概是丟在家門前吧。』他還表示,女嬰被棄前,就已經在劉家住上了。

  9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來到建始縣民政局,找到了章興多次提到的彭姓主任,他是兒童及養老福利科的負責人。

  建始縣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一開始,記者以當地人的身份,詢問如何將領養來的孩子合法化,他表示,『違反法律法規,涉及到買賣關系都不行。』聊了一會兒,見記者似乎有難言之隱,他示意可以去屋外談。走到屋外的開闊處,彭主任點上煙,開門見山說道,『把你們的情況如實和我說』。當記者表示有一個買來的孩子,無法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能否通過『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上戶,他猶豫了一下,說:『撿拾(的方式)很難,但你們能把那邊弄好的話,也可以。』

  他所說的『那邊』,指的是基層公安部門。『孩子丟在哪兒,就找對應轄區派出所負責出警的人。』彭主任解釋道,處理棄嬰的收養問題,民政部門以公安機關的核查為准,在調取報案記錄、失蹤人口DNA對比結果等資料後,進入登報公示流程,『至少公示2個月』,接下來,核查收養人的犯罪記錄、家庭收入情況、房產證明等情況,核查是否符合收養條件。

  根據我國《收養法》要求,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周歲。章興夫婦均滿足以上條件。

  當記者追問還有沒有其他辦法落戶,彭主任表示,『只能報警,沒有其他路了。』

  章興此前提到,從報案開始到上完戶口,孩子都一直在家裡。但根據2013年發布的《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棄嬰相關工作的通知》,公告期滿後,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需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批後,辦理正式進入兒童福利機構的手續。

  對此,彭主任解釋,疫情期間,福利機構內部采取封閉式管理,孩子均由符合收養條件的報案家庭暫時寄養。

  建始縣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院長詹順國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福利機構以民政局審核後的材料為准,不單獨做調研評估,『只負責蓋章』,收養登記、評估及發證,都由民政局彭主任一人負責。對於以『撿拾棄嬰』的方式報假警上戶這一問題,他回復,『只要程序合法,符合收養條件,就可以辦理』。

  村裡張貼的『民輔警聯系牌』詹院長還表示,目前當地有數十戶家庭登記領養,但一般而言,采取『誰撿到、誰領養』的方式處理,『自己找(孩子的)來源』。他直言,不少家庭是因為孩子上不了戶口,纔辦理收養證,『有些孩子已經養了好幾年了』。

  也就是說,在棄嬰的收養及上戶所涉及到的三方機構中,公安機關是第一關,也是至關重要的一關。根據章興提供的信息及村裡張貼的『民輔警聯系牌』,記者撥通了劉姓民警的電話,但他否認與劉家相識,也不願意作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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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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