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狗騷擾母狗狗主人追打搞出人命被告人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4年
是故意傷害罪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這是本案的定性爭議

資料圖
家住廣州市白雲區的何錦東,發現自家的母狗被一只未栓狗繩的公狗騷擾時,一氣之下踢打公狗,沒想到這一幕恰好被公狗的主人肖某看到,雙方由此起了爭執和追打,期間,年齡較大的肖某受傷倒地身亡。
何錦東的這一行為,是故意傷害罪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控辯雙方爭論激烈。
由此引申出一個問題:在輕微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如何區分生活中一般的毆打故意及行為與刑法上的傷害故意及行為?今天(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因遛狗引發爭執並打斗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為這一問題提供了答案。
事發:母狗被別家公狗騷擾
何錦東今年22歲,是廣東省高要市人,大專文化程度,住在廣州市白雲區。
時間回到約一年前。2016年4月23日傍晚,何錦東的母親梁女士吃完飯後到白雲區金沙洲惠民巷的小區裡遛狗。
當天傍晚7點左右,何錦東聽到樓下挺吵,於是跑到樓下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當他剛走到樓下的時候,發現母親遛狗回來到樓下後,有一條公狗騷擾母親所牽的母狗。
『我母親趕緊抱起她的母狗上樓去,那只公狗的主人這時纔過來牽住他的公狗,我很生氣就走過去踢了一腳那條公狗的頭部。』何錦東事後回憶說。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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