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間的少年》(十周年紀念珍藏版)書封。出版方供圖
此前,金庸一紙狀書將江南告上法庭,起訴江南及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侵權。金庸方面認為,楊治未經其許可,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獨創性元素創作小說《此間的少年》並出版發行,嚴重侵害了他的著作權。嚴重妨礙了原告對原創作品的利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此,江南在2016年10月23日晚公布的一份聲明中,曾解釋過《此間的少年》最早的創作動機,『最初在清韻書院連載時使用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於好玩的心理』,並表示了歉意。
此次面對控訴,江南方面主要辯稱,《此間的少年》在人物形象、人物關系、故事情節方面均不與金庸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並無侵犯金庸的權益。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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