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如果員工遭遇單位無理決定,不讓休年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的4種情況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以下四種情況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其中包括: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④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關於休年假,這些問題要清楚!
單位必須安排休年假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這就是說,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職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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