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民辦學校招聘會。中新社發劉忠俊攝
民辦學校收費不再任性
民辦學校亂收費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媒體和輿論關注的焦點。
今年9月1日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將施行。根據決定,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准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
此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准,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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