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順利搭上了佛山限購末班車的外地買家黃先生和胡女士萬萬沒想到,因為合同備案順序問題,他們痛失了在佛山限購區買房的資格。令兩人憤憤不平的是,明明先在限購區禪城買房再到非限購區三水買房並按時網簽,為何禪城的房子變成了第二套房?已經網簽的房子卻備不了案,這個鍋誰來背?
4個月時間首套房變二套房
去年11月1日,溫州人黃先生和胡女士夫婦看中了佛山禪城瀧景花園一套99.21平方米的三房單位,當即交了2萬元定金。11月8日,胡女士與瀧景的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並約定分2期支付房款。第一期即11月8日,胡女士支付了首期款502521元(含2萬元定金),佔總房款的31%。11月18日,胡女士再次來到佛山,繳納了契稅和物業維修基金。12月1日,胡小姐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了尾款114萬元。至此,胡女士繳清了所有房款和稅費。胡女士稱,整個過程嚴格按照開發商約定的步驟進行。
出於對佛山的長期看好,今年2月上旬,黃先生和胡女士又到佛山三水入手了一套三水萬達廣場的住宅。因為三水是佛山的非限購區,黃先生和胡女士以全款的方式順利拿下了這套房,並於2月底進行網簽。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令兩人始料未及。今年3月,黃先生和胡女士接到瀧景花園銷售員的電話,讓胡女士快遞身份證復印件辦理有關手續。3月20日,瀧景銷售員告訴兩人,因為胡女士名下已備案三水萬達的房產,去年購買的瀧景花園這套房產,屬於在佛山的第二套房。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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