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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購兩套房產 首套房網簽後未備案變二套
2017-04-07 11:00:52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陳鈺鳳 馬俊賢 龍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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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禪城房子要想備案

  需提供相應證明

  根據佛山2016年10月8日啟動的限購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佛山沒有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佛山擁有1套住房的,在限購區域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佛山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這意味著,兩人如果先在限購區內的瀧景花園買房並成功備了案,他們在三水買房名正言順。

  然而,胡女士三水的房產備案在先,三水萬達的房產就成為她在佛山的第一套房產,如果禪城的房產再去備案,就變成了第二套,按照佛山最新的限購政策,外地人在佛山購買第二套必須提交在佛山的社保或個稅證明。如果胡女士提供不了,那麼他們購買的禪城房產就備不了案。

  記者昨日查閱佛山權威房地產網發現,胡女士購買的禪城單位權屬狀態是已簽約、未備案。該樓棟去年7月份就已拿到預售證,顯示已售出137套,未售4套,另有21套單位已簽約卻未備案。

  網簽不等於備案備案後纔是確權

  胡女士與瀧景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顯示,2016年11月8日胡女士的合同已經網簽。

  很多購房者認為,網簽就是備案。網簽之後,就意味著房子是你的了。事實上,網簽≠備案。網簽與備案,是先後關系,先網簽、後備案。

  正因為胡女士購買的瀧景房產在合同備案時纔發現其不具備購買資格,因此無法備案。律師吳斌指出,『網簽更多是一種管理手段,而備案纔是確定權屬關系的依據。』只有合同備了案,纔意味著真正確權。

  合同能否備案,事關後期房產是否屬於購房者,只有經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纔能履行其合法效力。只要合同備了案,即使房產沒有交房(也就是期房),在一定意義上也已經屬於購房者了,只需等待交房後就能憑合同辦理不動產登記證了。

  合同無法備案誰該負責?

  胡女士按部就班地進行網簽並繳齊一切稅費,為何合同一直拖到今年3月還未備案?

  記者查閱胡女士與瀧景簽訂的購房合同發現,對於合同備案問題,合同做了如下約定:『出賣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不超過30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並將本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這說明,開發商應在2016年12月8日以前就辦理合同備案。

  記者多次聯系瀧景花園銷售人員及開發商,但一直未得到明確答復。記者看到了一份胡女士簽名的『延期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備案申請』,上面寫著『本人近期工作比較繁忙或者開發商准備資料不及時』『特向貴登記中心申請延期辦理合同備案手續。』不過,黃先生、胡女士稱,自己已按開發商要求及時繳納了所有房款和稅費,對這份申請沒多少印象。

  律師吳斌指出,胡女士在購買瀧景花園房產時是有購房資格的,該合同無法備案責任不在胡女士。開發商延期備案導致胡女士喪失購房資格,但對於延期備案的違約責任,購房合同裡並未約定。

  有業內人士指出,胡女士、黃先生可以主張解除房屋合同、退還房款,但黃先生並不願意。兩人當時購買價大約1.6萬元/平方米(含精裝),如今瀧景花園毛坯價已在1.6萬元/平方米以上。黃先生目前只希望能繼續交易。

責任編輯: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