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開發商導致
無法備案應擔責
禪城區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認為,黃先生和胡女士這樣的情況實屬罕見。通常情況下,網簽之後1個月內需進行合同備案。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延遲備案導致購房者喪失購房資格,那麼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很多購房者不太清楚網簽與備案的關系,以為只要順利網簽就萬事大吉,其實不然。該負責人指出,在備案環節上,行政主管部門即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工作人員將進行人工核對材料、信息,嚴格審核購買人的購房資格。因此,即使通過了網簽,也有可能因為在這個環節中被查出資料不全,備不了案。
律師:
開發商有義務
告知備案進度
吳斌律師指出,購房環節十分復雜。作為開發商有義務告知購房者購房每個環節的進度,比如應准備什麼資料、什麼時候繳納契稅和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網簽,什麼時候備案,都應該明確將進度告知購房者。『這些環節和程序,其實就是合同履行的過程,購房者有權知道進度。』
同時,吳斌還指出,目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格式合同,所有條款購房者無法修改。在整個買房過程中,購房者處於弱勢地位。作為弱勢一方,購房者在購房時就更應該多留點心眼:每個環節購房者最好都去跟蹤進度,避免像胡女士、黃先生這樣的情況發生。
『網簽』——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一種約定。目的是防止開發商一房多賣,如房屋已銷售或抵押,那麼,則過不了網簽。如果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證也過不了網簽。
『備案』——在這個環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纔會介入其中,並進一步對購房者的資格進行確認。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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