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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之餘出了2本書 菜市場裡的女作家:生活永遠第一位
2021-08-27 08:50:0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鄭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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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異鄉生活17年

  散漫寫作11年

  前兩天,陳慧收到一臺電腦,卻一直找不到寄出電腦的好心人。她想,或許做這件事的人壓根不打算接受她的謝意。

  在異鄉生活17年,菜場擺攤15年,散漫地寫作11年。『誰也不能觸摸到我內心深處哪怕微小的一個噴嚏,然而,當這些我沒有預想過的善意如同雪夜的火種那樣輾轉到我的手上時,我纔明白自己一直就深陷在戀戀紅塵中,從來沒有拔出過自己的雙腳。』陳慧寫道。

  在情感上,她是一個保守派,願意承認自己的弱小。這個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她沒有把它當作『家』,只是暫住的地方。但她也無法回到自己的家鄉了。

  從小在養父母家被悉心照顧,擁有『豐沛而散漫的童年』。那些最常出現在腦海的畫面是小小的她坐在青瓦平房的門檻上看書,大門右側有一排很大的水杉樹,到了夏天,大人們會在河邊淘米、洗菜、洗衣服,孩子們會下河游泳。農閑時,村裡的人背著包裹卷出門,農忙時他們又像候鳥一樣飛回來,鄰裡間常常一起吃飯,互相幫忙。

  那個『遙遠』的童年,依舊讓她感到幸福。

  她認為『飯桌是生活裡最大的地方』,生活是所有東西的根本,是她的『主業』。『我只要能站著,肯定不會撿菜葉子吃,肯定要吃紅燒肉的。』

  吃頓東西是最實在的。她在任何時候都對吃的東西懷著一捧歡天喜地的熱情。『如果沒有這點小家子氣的熱情,我都不知道我簡單的生活還有什麼樂趣。食物給人能量,讓我們活著;食物也傳遞情感,使我們溫暖。』人間煙火,有情有義。

  陳慧說,生活幸福程度不取決於生活的境遇,而是生活的態度。『我不幸福,所以多做一些與幸福有關的事情,吃點好吃的東西,帶孩子看個電影,回家和媽媽吵吵架。我不幸福,但我還和生活對付著,人的心是不滿的,我看清生活後依然熱愛她。』

  她開始學習二胡,以免日後身體不好了推不動推車,還可以拉二胡去菜市場『賣藝』討生活。這是她對生活的部署和退路。進入菜市場之後,她便不再有高貴低賤的判斷了。

  她也不覺得寫作有什麼高貴的,『生活纔是最高貴的,我們可以編排文字,但生活是在編排我們。』

  『你有能力跟生活叫板嗎?生活纔是最高級的,你沒有選擇。我不是戰士了,不去抗爭了,它給了我什麼我就順著、貼著,讓自己不那麼難受。生活不會哄你,你只能認清它,融入它。』

  十幾年過去,『阿三擺攤的街上』人來人往,有的人來了又走了。她始終沒有搬進一個正式的店面,也沒有選擇利潤更高的生意。她依然推著推車在這條街邊賣小百貨。她感覺踏實,你給我錢我給你貨,一塊錢一塊錢握在手裡,就像她生活和為人的道理。

  在家的幾年,她不種花,種蔥、薄荷、絲瓜,都是她平日最喜歡吃的。絲瓜苗裡見縫插針栽幾根蔥,拔起的瓜藤攀上了她的窗,開出幾朵金黃色的小花。

  從飯桌,到小院,再到生活的邊界,陳慧過得越來越清晰。她不願被冠上『逃離』『覺醒』這樣的詞,覺得這些『太大了』,『做人還是老老實實的好』。

  在真實的人間生活,如何能全都稱心如意?她說,生活是一個容器,她是水,跳進哪個瓶子就成為哪個形狀。

  『我是坐著小船在河裡漂的人,漂到哪裡是哪裡。』陳慧說,『在路上遇到一朵小花,我就把它收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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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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