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儉,男,1960年10月出生,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礦務局副局長,靈州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董事,寧夏煤業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正廳級),2017年10月辭去公職。
2019年10月8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主要領導批准,自治區監委對王儉涉嫌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並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3月3日,王儉黨組織關系從北京市朝陽區轉入銀川市興慶區鳳凰北街黨工委崇安社區黨委。3月6日,自治區紀委對王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2020年7月8日,王儉被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2020年7月17日移送審查起訴。
2020年11月25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王儉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上繳國庫。王儉不服提起上訴。2021年4月19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總,今天狀態不錯啊,再來幾杆?』
『好啊!』
『厲害啊,王總,那您看我的項目……』
『沒問題,放心吧!』
被留置的前一天,王儉還約著『朋友』在銀川某高爾夫球場盡情揮杆,甚至承諾為該『朋友』爭取工程項目。然而,第二天,王儉就接到自治區紀委監委請他前往說明情況的通知,此時的他仍心存僥幸。『心想我都已經辭職了,應該沒什麼事,還想著早點說清楚,出來再約幾場球,沒想到……』
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王儉對自己所犯的錯誤不以為意,多次為自己『鳴冤』:『我之前也參加過不少警示教育,覺得自己和那些人比起來算是比較廉潔的,而且我對寧煤的貢獻不小,本身也沒什麼錯,就這麼「進來」了,挺委屈的。』
隨著調查取證工作的逐步深入,當一樁樁違紀違法事實擺在他面前時,王儉震驚了,『不敢相信,這是我嗎?貪圖享樂、腐化墮落,收了這麼多錢,乾了這麼多壞事,我早已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卻麻木不仁,可悲、可惡。』
『王儉36歲成長為廳級領導乾部,曾在神華寧煤集團任職十餘年,直至任該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他的問題也主要發生在這一時期。』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王儉錯誤地認為國企乾部可以『搞搞特殊』『變通一下』,他長期游離於組織之外,靠企吃企,驕奢淫逸,最終淪為政治上變質、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的『蛀蟲』,教訓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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